" quality="high" pluginspage="http://www.macromedia.com/go/getflashplayer" type="application/x-shockwave-flash" width="777" height="109">
首    页 |机构设置 |工商动态 |工商论坛 |红盾风采 |企业信用 |企业查询 |办事指南 |消费维权 |协会工作 |企业展示
  市局简介
  机构设置
  工作职能
  注册分局
  工 商 所
您的位置:龙泉工商局 >> 工作职能

 

   (一) 宣传、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,组织实施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、法规,依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。


   (二) 依法组织管理各类工商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注册登记,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,审定、批准、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。


   (三) 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,查处垄断、不正当竞争、走私贩私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、取缔无照经营。


   (四) 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,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,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,受理和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,保护经营者、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
   (五) 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。


   (六) 依法组织管理经纪人、经纪结构。


   (七) 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,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,组织监管拍卖行为,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。


  (八) 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,查处违法违章行为。


  (九) 依法组织商标管理工作,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,保护商标专用权,推荐省著名商标。


  (十) 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、个体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。


  (十一) 领导和管理县(市、区)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;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。 


  (十二) 承办省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浙江省龙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版权所有
龙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制作维护
浙ICP备05044458号 您是第 733356 位来宾
建议使用IE6.0,1024*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